【前言】今天是农历五月初五,是中国传统的端午节(端阳节),又称“午日节、五月节、龙舟节、浴兰节、诗人节”等。关于其来历,流传较广的说法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今湖北)诗人屈原在该日抱石跳汨罗江自尽,统治者为树立忠君爱国标签,将端午作为纪念屈原的节日。借着端午吃棕子的话题,大鹏和大家讨论两个与棕子有关的案例。
【两个案例】
(一)
端午节前夕,公司为全体员工谋福利,给大家发棕子。关于记入什么会计科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的两个会计有不同的意见。
甲会计:应该记入“职工薪酬”,作为个人非货币性福利计入个人收入核算并按要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乙会计:应该记入“福利费”,作为福利费列支,不用缴税。
(二)
端午节,公司市场公关部为维系客情关系,为大客户准备了棕子礼盒装,行政部的小端拿着发票来报销,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的两个会计有不同的意见。
甲会计:应该记入“业务招待费”,并对受赠者该项“其它所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乙会计:根据发票标注的“食品”内容,应该记入“福利费”,作为福利费列支,不用缴税。
你们公司今年端午节给员工发棕子了吗?给客户送棕子了吗?作为会计的你,又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呢?
【大鹏微评】
看到上述两个案例,大家是否感觉非常熟悉?没错,这是我们大多数公司都会遇到的“棕子”问题。或许大多数公司的会计都会按照案例中“乙会计”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原因很简单——节税。但事实上,不论购入的棕子是作为福利发给员工还是作为礼品赠送客户,不管是计入“福利费”还是“业务招待费”,都绕不开、少不了缴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既然同样要缴税,不如发放现金更实惠!(当然,给客户不能送现金,但可以考虑送购物卡等)不过,如果这样,端午节的氛围又少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