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从堆积如山的原始凭证中,发现32张假发票,顺藤摸瓜,最终查实某房地产企业虚列成本少缴税款的事实,追缴税款2700余万元。
小小一张发票,蕴含诸多纳税信息,也能暴露出许多涉税问题。为遏制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大连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在涉税检查中将发票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做到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账必查票。
日前,该局对大连某房地产企业实施专项检查。通过调阅企业纳税资料信息,他们发现,该企业利润率较同期同行业明显偏低,确定了以企业所得税缴纳作为检查重点。
依法履行执法告知程序后,稽查人员从账面上重点核对该企业的销售收入、可售面积等项目,并到该企业的开发项目实地调查,逐门逐户核实合同金额、发票开具情况及每一户的实际建筑面积。对比其开发总面积和实际收取的房屋销售收入后,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虽有部分预售收入未申报,但未见重大异常。于是,检查的重点指向了成本和费用。稽查人员不惧艰难,耐心地从每一张原始凭证中分析业务的真实情况。最终,他们发现了32张存在疑点的发票,涉及建筑、运输业等行业,票面金额达5600多万元。经大连市地税局票证所鉴定,上述发票全部为假发票。
稽查人员迅速向领导汇报这一重大案情,同时,排除该企业财务人员的干扰,继续深挖该企业是否存在虚假业务和虚列成本等情况。他们向7户开具上述发票的企业下发《检查通知书》,敦促其协查。随后,稽查人员踏上了艰难的取证之路。经调查,除有1户已注销无法联系,其余6户企业均表示与该企业无任何业务和资金往来,从未向对方开具过发票,同时向稽查人员出具了证明材料。
为落实这32张发票所记载的资金流向,形成完整证据链,稽查人员又马不停蹄赶往该企业开户行,以记账凭证所附的支票存根为依据,逐笔审核其支出情况。在银行仓库一排排资料柜中,稽查人员查实了该企业上百份支票存根中资金的去向,取得了银行机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证实发票收款方与开具方完全不符。
至此,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这一以假发票虚列成本少缴税款的案件终于真相大白。税务机关查补该企业税款和滞纳金共计2686万元,对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处罚款50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该企业虚开发票行为已涉嫌违反刑法,税务机关已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需要税务机关的严格执法,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每一名纳税人都应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鉴别假发票的能力。同时,应增强责任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切莫触及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