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二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4月12日—4月18日,3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28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130家,深市主板27家,中小企业板80家,创业板49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7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家上市公司(宁波富邦、天津磁卡、五洲交通、神马股份、杭钢股份、天利高新、华锐风电和顾地科技)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一汽富维)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4月18日,40家事务所共为1751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686家,深市主板292家,中小企业板476家,创业板297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71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月12日—4月18日,32家事务所共为147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118家,深市主板26家,中小企业板2家,创业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3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家上市公司(冀东水泥、深圳能源、方大炭素、神马股份、华锐风电、新力金融和中毅达)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一汽富维)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4月18日,40家事务所共为96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645家,深市主板291家,中小企业板27家,创业板6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934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4月12日—4月18日,11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17份(详见附表5),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9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8份,有3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至4月18日,21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70份,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35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5份,有12家上市公司同时被出具了非标准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宁波富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宁波富邦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5,122.71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4,118.08万元。宁波富邦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天津磁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磁卡股份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703,003,051.16元,欠付大股东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21,749,214.08元,2015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58,789,450.85元。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磁卡股份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五洲交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五洲交通公司涉及纠纷或诉讼的应收款项共14笔,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83,713,026.70元,已计提坏帐准备184,498,205.12元,账面价值99,214,821.58元。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4.神马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神马股份于201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送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519号),因神马股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神马股份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神马股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尚在调查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5.杭钢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杭钢股份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在的半山基地已于2015年底关停。杭钢股份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1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资产置换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于2016年3月实施完毕。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6.天利高新(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利高新累计亏损约人民币10.76亿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约人民币22.35亿元,可能会影响天利高新的持续经营能力。天利高新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7.华锐风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等对华锐风电公司提出的诉讼尚在审理中,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华锐风电公司2015年度亏损44.52亿元,且每股净资产已低于股本。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8.顾地科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地科技于2015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5025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顾地科技立案稽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顾地科技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稽查尚未结案。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二)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一汽富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并且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重大,注册会计师无法就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关联交易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冀东水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冀东水泥公司ERP系统(SAP)2015年11月全面上线,由于系统上线时间短,业务人员对系统的理解和操作尚待提高,与系统相关的流程和控制尚待细化,个别公司存在集中补录业务数据;个别公司部分业务数据的修改没有正式审批程序;个别公司部分业务数据手工录入且没有审核记录。对于上述缺陷,冀东水泥公司已经做出全面整改,且已消除对财务数据的影响。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深圳能源(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能源董事会于2016年2月27日发布公告,其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于2015年12月10日遭遇信息诈骗,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指令下属对外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5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该案件正在侦破中,涉案资金已被公安部门冻结。上述事项不构成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但可能导致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执行程度降低。深圳能源已采取积极措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方大炭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由于方大炭素部分子公司停产多年,本报告期未发生生产经营业务,无正常采购及销售业务,故注册会计师未对这部分子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4.神马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神马股份于2015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送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519号),因神马股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神马股份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神马股份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尚在调查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5.华锐风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华锐风电公司2015年多名关键管理人员离职,对华锐风电公司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新力金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新力金融可豁免对2015年度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我们亦未将该等被并购企业纳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
7.中毅达(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在2015年8月设立,未能全面有效履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
(四)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汽富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仍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情况表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交易的授权和批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该重大缺陷具有广泛影响。
三、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16年4月18日,共有37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222家(详见附表6-1)。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92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4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6家。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81家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31家是因客户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6年4月18日,共有36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54家(详见附表6-2)。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18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6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