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轻资产、融资难”问题一直阻碍文化产业大发展,如今,这一难题或迎来破解机会。如果公司拥有“范冰冰”、“冯小刚”等IP明星,就可以纳入无形资产评估,向金融机构作为抵押品贷款了。
近日(4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7月1日起施行。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诸多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注重对评估实践的指导提出可操作性的部分条款,是文化产业盼望已久的重要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于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具有一定意义和价值,尤其是对于改制中的国企。”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学院院长魏鹏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投资范冰冰,项目未必都赚钱
文化与金融的融合终于拥有象征性的共同语言,但这种融合也是经历了从陌生到熟悉、相知等阶段。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所采访的诸多人士认为,《指导意见》注重突出文化企业的特点,体现文化企业相对其他行业在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上的特殊性,明确细分各文化行业评估需要考虑的各方面因素。
但对于该《指导意见》是否真的具有实操性,一些投资者有着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文化轻资产的评估是一套技术体系,是在收购并购过程中,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行为,并非政府政策文件就能推动的。
一位文体改革官方人士认为,人力资源作为文化企业资源的组成部分,通常纳入商誉范畴进行评估,人力资源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表现为经纪服务合同约定的权益,“例如,影视企业与著名导演、演员等签署的经纪服务合同,该类合同权益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评估文化企业中与人力资源有关的合同权益等无形资产,可以结合人才流动市场的定价方式或者文化企业与生产要素供应方的合作模式收集交易案例。”
相较于其他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细分行业,影视行业成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自然也成为版权质押最先尝试的领域。比如2006年,华谊兄弟(300027)投资拍摄的《集结号》就是以电影版权质押方式获得金融机构的5000万元贷款,但在行业内人士看来,《集结号》只是金融机构的一次尝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版权质押,原因有两点,一是除了电影版权质押外,华谊兄弟的掌门人王中军抵押自己的所有身家;二是金融机构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其每一笔贷款资金的使用及电影的拍摄进度都要受银行的严格监控。
“金融机构的"傲慢与偏见"并非没有理由,因为只依靠票房为单一收入的电影本身的投资风险很大,即便押宝"大导演+高投资+大明星"的大片同样也会面临票房惨败,这一点,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都曾遭遇过,你可以细数一下,至今投资范冰冰赚钱的电视剧有几部?”一位关注文化产业的综合类基金负责人这么说。
尽管如此,《集结号》的票房成功还是吸引了诸多金融机构开始寻找与影视行业合作的机会,但为了降低风险,从2008年开始,打包的版权质押成为金融机构信贷的主流模式,比如北京银行(601169)与华谊兄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版权质押方式向华谊兄弟提供1亿元打包贷款,用于其多个电视剧项目;北京银行和光线传媒(300251)合作,贷款上限为1亿元,2009年授信额度调至2亿元;2009年6月中旬,保利博纳影业获得了工商银行(601398)的贷款支持,首批项目贷款5500万元,用于三部影片的制作发行费用。
“从玩法上,即便其中一部电影亏损了,还有其他电影获得收益,如此,整体上,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还是可控的,但许多项目背后都有政府性质的担保平台给予担保,而无论是信贷的企业法人还是出品人、大导演,还是要有部分实物抵押。”一位知名的电视剧导演告诉本报记者。
“知识产权的不稳定性以及变现困难决定了银行不能完全占有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因而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新晖资本创始合伙人徐慧表示。
本报记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是金融机构授予的贷款额度一般在1000万到3000万之间,如果一旦发生坏账,金融机构将承担较大的损失。不管金融机构与文化产业如何惺惺相惜,轻资产无法评估的鸿沟还是横亘在彼此之间。
淘金文化热
但随着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文化与金融势必要走得更近,尤其是2009年开始,随着《文化产业振兴计划》等政策的陆续推出,加之华谊兄弟、光线传媒等影视传媒企业的上市,文化产业已成为资产追逐的热点。
在这种大背景下,201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个部门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这一命题。虽然这一政策在执行层面备受质疑,但还是给文化企业诸多希望。
据央行数据,2015年一季度,文化产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达2124亿元,同比增长25.1%,高于同期中长期贷款平均增速9.4个百分点。
无论是金融信贷还是股权投资,从2010年开始,关注文化产业的确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增长的一种方式,但是,在诸多服务模式中,以项目带动城市、地区转型与建设,从而使得土地增值在一段时间内成为探索的盈利模式,这也使得这一时期的文化产业投资中,地产企业成为重要的一支力量。本报记者曾做过统计,在排名前50名的地产企业中,将文化产业纳入其多元化业务的企业占到了大半。
不过,文化产业轻资产的评估问题依旧是最大难题,有地方金融机构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评估的技术体系很难做,若要做评估,基本都要到北京找相关专家,成本很大,风险又高。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无论现实如何无奈,但必须要面对的是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和重要资源,其无形资产的价值增加空间较大,对提升产业附加值具有较强作用,但我国文化企业在兼并重组、转型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轻资产、融资难”等问题,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合理反映在企业评估价值中或其单项资产价值难以体现。
“具体到国有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也就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魏鹏举表示。
2014年中宣部和财政部组织开展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调研工作,选取部分文化企业、评估机构、金融机构和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等,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形成《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调研报告》。在中宣部和财政部的指导下,中评协成立《指导意见》起草组,启动相关研究工作,召开多次专题会讨论,形成初稿,又反复修改完善。
但诸多业内人士认为该文件的象征意义更大,上述基金负责人认为,如果社会资本参与到国有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中,会更看重团队,比如,团队成员的组成结构,是新组的团队还是在本行业里的资深人士,团队成员之前是否有成功的案例,未来发展会怎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