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看好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前景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从7月1日起施行,该《意见》为文化资源和金融资本对接打通了任督二脉。业内人士称,文化企业“轻资产、融资难”问题一直阻碍文化产业大发展,《意见》出台后,无形资产评估更加有据可依,具体实施效果还有待时间检验。专家指出,文化企业融资今后不能只依靠银行,还要通过有效的平台加强交流和沟通,以及充分利用民间资本。
无形资产评估难题
制约企业发展
《意见》指出,影视企业与着名导演、演员等签署的经纪服务合同,该类合同权益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坊间认为,文化企业可把其拥有“范冰冰”、“冯小刚”一类的IP明星纳入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贷款。
不过,国内一家国有银行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明星个体纳入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抵押品贷款不太现实,目前国内更多的还是版权质押,例如文化产业中发展较好的影视产业,一般以版权质押的形式来向金融机构贷款。而且,尽管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可以质押,但是相比有形资产,以无形资产做担保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风险较高。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政策的评估对象不是导演或演员本人,而是与导演、演员相关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合同权益,该权益经过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市场决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需求日益增多,部分评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重,已从2011年的6%提升至2014年的20%。在无形资产交易方面,上海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无形资产交易额从2011年的0.28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46.1亿元,其中着作权交易额从2011年的0.22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20.8亿元。
中评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无形资产是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和重要资源,然而,由于其数量大、形式多样、价值波动大、确定难等特性,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面临以下六大问题:类型复杂、辨识困难;评估难度大、方法有待完善;融资缺乏评估支撑;新兴业态遇到评估技术瓶颈;法定确认范围不明确、账内确认少;评估准则规范尚不完善。
业内人士指出,相比于拥有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致力于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服务的文化企业所拥有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却难以准确评估,这直接影响了文化创意企业的投融资,进而制约文化创意型企业发展。
政策效果有待时间检验
《意见》核心内容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明确评估文化企业无形资产,应当关注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在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产生的社会效益对其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二是注重突出文化企业的特点,体现文化企业相对其他行业在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上的特殊性,明确各细分文化行业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范围和特征,以及评估需要考虑的各方面因素。三是注重对评估实践的指导,突出操作性。部分条款以举例的形式介绍了文化企业的典型案例,为评估实施提供针对性强的指导。
市场普遍认为,《意见》体现了文化企业相对其他行业在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上的特殊性,明确细分各文化行业评估需要考虑的各方面因素,是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重要标志,为文化资源和金融资本对接打通了任督二脉,是文化产业盼望已久的重要政策。
“相比有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制造类企业,文化类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的确处于弱势。”鼎盛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出台后,无形资产评估更加有据可依,将较大幅度降低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偿付风险。不过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仍需要严格和谨慎。因为按照现在银行对信贷员的管理机制,信贷员放贷后就必须永远对款项负责,直至收回这笔贷款。所以,银行人员此前在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的实际操作中一般都较为严格和谨慎。
“银监会之前也发布过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不过银行对这方面的业务兴趣不是很大,因为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无形资产质押的风险较大且不易控制,而且变现较难。另一方面,一些银行缺少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专业人员和技能,仅仅依靠其自身力量无法控制估值风险。今后如果要加大这方面的风险控制,人才的储备和管理方面也十分重要。”中国银行相关专家表示。
新晖资本创始合伙人徐慧表示,知识产权的不稳定性以及变现困难决定了银行不能完全占有用于质押知识产权,因而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
文化企业融资
尚需多因素支持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金巍表示,文化企业融资最大的难点还是如何破解信息不对称。障碍首先在人,拥有金融与资本话语权的人对深度介入文化产业研究和实践还缺乏足够的动力,这必须通过有效的平台加强交流和沟通。其次是机制,没有机制性破解方案,也就没有信息对称,很多民间资本也无法释放,比如股权众筹在政策上就遇到过很多困难。当前,文化产业发展不能指望银行信贷资本,甚至不能过度依赖VC和PE。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的根本出路是金融主体多元化,需要激活民间资本,文化产业也是如此。
财经评论员张玉玲表示,在“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本”的过程中,资产评估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工作,而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就更是“难上加难”了。这次的《意见》明确细分了各文化行业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范围和特征。比如,原来的无形资产重点关注着作权、专利技术、商标等,而《意见》梳理了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域名、商誉等其他无形资产,对评估进行了细化,能更全面、客观地评价文化企业的价值。应该看到,此次出台的《意见》只是第一步,评估的结果能否经得起市场的检验,能否得到市场主体的认同,还需要有一个逐渐适应规范的过程,还要针对新情况进行新调整。重要的是“破冰”已经开始,探索已经上路,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最后成为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准则”。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锋表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文化企业有更多的资产标的可以利用,利用无形资产进行投融资的模式也可以更多。
谈及未来,鼎盛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因为国家现在较为重视,所以我们对无形资产抵押融资的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业内的数据也显示,尽管现在无形资产抵押融资占比还极小,但高速发展势头还是有的。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之所以规模不大,主要因为银行对无形资产抵押还未完全认可,以及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尚未健全。不过从发展前景来说,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市场不容小觑。